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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潜伏》作者又一推理悬疑力作——《案·情》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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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案•情》 故事简介 一场神秘的纵火杀人案件,将《洛城晚报》的首席记者曹云近和公安局城南分队队长付乙卷入其中,两人在商界精英秦浣的协助下,费尽力气挖掘线索,然而当真相逐步显露,案件幕后的大集团的面纱即将掀开时,付乙却发现,原来这一切都是曹云近设好的圈套…… 故事看点 一:疑案杀戮、悬念重重、步步推进后峰回路转; 二:三个青年才俊在不同的轨迹上大起大落的事业; 三:缠绵悱恻的爱情,细腻动人。 一 发生火灾的时候是下午四点,平静的洛城因市中心耀眼的火光而变得喧闹起来。一辆辆消防车和警车呼啸着围向出事地点——华奉楼,那是洛城最出名的一幢楼。华奉楼出名并不是因为它的高或者华丽,而是由于它丰韵的文化氛围。华奉楼的楼主叫汪会朋,是个财大气粗的商人,赚钱赚够了就学着人家搞些琴棋书画,经常花重金邀请远近的文人到此一聚,一聚之后又难免送些说薄其实不薄的礼物。收了礼的文人明白汪会朋要的是什么,于是大笔一挥,各种各样夸赞华奉楼或者汪会朋的文章就开始见诸媒体。这样夸来夸去,华奉楼就无端地多了几分传奇色彩,有知识和没知识的人都开始往那里挤,华奉楼一下子成了文人墨客的集散地。 曹云近浓眉宽额,鼻梁不算太高但是笔挺,从侧面看上去就像一座陡峭的山峰。他的特点集中在眼睛上,那是一双桃花眼,说话的时候里面像注满了一汪深水,一不小心就会流出来似的。曹云近是在火灾发生后一个小时被主编打电话叫醒的,那时候他正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。上午他出去跑新闻了,腰酸背疼。但是主编陈锋不管这些,他迫不及待地说:你快过去看看!我敢保证这次不是普通的火灾,后面肯定有故事。 曹云近揉着惺忪的眼睛没好气地责问他:你怎么知道?火又不是你放的。 对于曹云近的这种态度,陈锋一点也不生气。四十七岁的陈锋一向是个爱才的人,特别是当上《洛城晚报》的主编以后,这种感觉更加浓重。仿佛眼底下那些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一下子变成了自己的孩子似的。曹云近是其中最年轻但是最闪烁的一个,陈锋尤其欣赏他撰写的晚报时评,激愤而又不失沉稳,说人对事往往一语道破,落落大方。他不止一次地在会上夸过曹云近,说我们报社就需要阿近这种人才,聪慧又敢作敢为。主编的这声“阿近”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,报社上下立刻对这个帅气的小伙子警觉起来,现在主任记者的位子正空着,听主编叫得这么亲切,估计已经内定了。 现在陈锋得耐着性子劝服曹云近,他知道曹云近介意的不是这时候打扰他,而是派他去做这么个看上去平淡无奇的报道。陈锋耐心地劝他:阿近,你听我说,如果真是个小报道的话我就不会来找你了,我难道分不出谁几斤谁几两?我难道不懂得高射炮打蚊子的道理?凭我做这些年新闻人的嗅觉,这次准是个大事。 曹云近只好穿了衣服起床,主编那顶“高射炮”的帽子给他戴得无比舒适。主编对他的照顾他是知道的,对于有才华的人来说,知遇之恩最令人感动。曹云近学的是新闻传播专业,毕业后来晚报应聘的时候,由于他那所大学的名气不高,并且曹云近一没有经验二没有关系,初试之后险些被刷掉,后来是陈锋一眼相中了他。那时候陈锋还不是主编,他没有生杀大权,但是他有一张锋利的嘴,经过一个下午对老主编的进攻之后,曹云近终于有惊无险地进了晚报的大楼。像这种事情就算主编不解释他也会过去的。 曹云近赶到华奉楼的时候火早已经熄灭了,消防队的效率让人赞叹。但是鸣叫着的警车还没有离去。曹云近没有像其他的记者那样冲向火灾现场,那是三流记者采取的方式。曹云近四下溜达,找到了公安局城南分队队长付乙,他正斜靠着警车抽烟。曹云近还没有开口,付队长就递了根烟给他。 曹云近摆手说:你知道我不抽烟的。 付队长弯着嘴角:抽一次试试吧,这是人家送给我的,八喜烟,山东青州的。 曹云近接过来,点上以后轻轻吸了一口,赶紧把烟雾吐出来。付队长在一边看得直摇头:小曹,烟不是你这样抽的,吸进去之后别急着吐出来,含在口里,你得体会一下那清新醇和的感觉,然后慢慢地从鼻孔里喷出来,喏,就是这样…… 付队长做了一次示范,曹云近犹豫一下也照着吸了一口。遗憾的是任何烟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折磨。曹云近把烟捏在手里看着付队长抽。付队长眯上了眼睛很享受的样子,他这个样子让人以为他是个不尽责任的痞子警察。其实不是,曹云近知道,付队长这时候是在努力地想事情,而且必定是遇上了想不通的事情才会这样。付队长不喜欢在人多的地方谈案子,他保持着高度的警觉,只有在一个彻底安全的环境里,面对一个他彻底信任的人的时候他才会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。付队长和曹云近是因为几年前的一个案子认识的,关系一直很好,他之所以迟迟不谈正事,肯定是因为他觉得环境不够合适。 直到天色暗下来来,街道那头才响起一串崭新的长鸣,那是城北分队派过来接班的警车。付队长摁灭了烟头,拉着曹云近上了他的车子。清晨的路上车子还不多,开起来不用很费精神,付队长就一边开车一边和曹云近说话。付队长盯着路面说:汪会朋死了。 曹云近一下子精神抖擞,转过脸问:是烧死的?就他一个人? 付队长不说话,他在琢磨。他喜欢让自己说出来的的话充满无可辩驳的事实依据。他顿了一下说:就他一个人,但不是烧死的,化验的结果是在火起以前他就断气了,心脏的位置上插着一把很薄的袖刀,这不是火灾,是场谋杀案。 那凶手还要放火?是想破坏作案现场? 凶手火放得不是很大,而且是在顶楼的一个角落。看样子他的目的并不是要掩盖案情,如果那样他大可以让火灾更大一点,把汪会朋的尸体也烧掉。而实际上汪会朋的尸体离火起位置很远,并且周围保护得很好,不会蔓延到。 曹云近眨了一下眼睛问他:依你看凶手放火的意图是什么? 不知道,付队长深吸了一口气说,我猜不透。现场的人说火起之前跟往常没有什么区别,下午一点钟的时候汪会朋还在三楼的会客厅里送走了一个客人。如果说凶手要杀汪会朋,那么他的目的达到之后没必要再放把火,这种火既烧不了楼也毁不了什么东西。 不可能是用这种方式告诉大家他杀了人吧? 付队长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他一眼,皱着眉头不吭声。 曹云近抿着嘴想了一下,只好岔开这个问题。他是晚报的一个记者,需要的是吸引人的猛料,而不是案子深层的结构。当然即使需要他也不会把付队长的话搬出去,他要那样做的话付队长就不可能每次有事情都找他谈了。哪个警官疯了才会去找一个记者聊案子。付队长在说这些的时候压根就没把曹云近当成一个记者看,只是把他看作自己唯一一个可以倾诉心事的朋友。曹云近明白这些,但是他还得交差,主编在等着他的报道。 曹云近摸了一下额头问付队长:那把袖刀是什么样子的?能描述一下吗? 袖刀是一种道上的便携刀,小到可以藏在袖子里。不过因为耍起来有点危险,所以很少有人使用。汪会朋身上的这把,刀身长十厘米,刃是弧线的,刀柄很短,只有一厘米,缀着一件小巧的饰品。 是什么饰品? 看样子是一朵樱花,棉布做成的,花朵很小,原本应该是白色的,沾了血以后变成暗红色。 曹云近不住地点头,然后诡秘地朝他一笑,说:这个差不多。 第二天,《洛城晚报》在头版头条刊出了一篇文章,那正是曹云近写的《火灾背后暗藏玄机 城南惊现樱花袖刀》。曹云近在报道后面又跟了一篇短评。曹云近用煽情的笔调,在文章中他这样写:“这不是古典武侠,更不是都市传奇,优美但是邪恶的樱花袖刀真真切切地出现在我们城南的名楼里。”这两篇文章在诸多描述华奉楼火灾情况的文章中最具爆破力,一发表就引起了轰动效应,当天的报纸出人意料之外地销售一空。陈锋笑眯眯地对曹云近说:我就知道不会看错你。 曹云近撇撇嘴:不会这么一篇文章主编就满足了吧? 还是阿近了解我,陈锋嘿嘿笑了一声:我是想让你对这件案子做个系列报道。 这不等于派我去破案吗? 陈锋摇头:我不是要你把案子破出来,我要的是不间断的猛料,案子越玄秘越好,越复杂越好。最好能靠这次的系列报道把我们晚报的人气提上去,这样大家的日子就好过了,我也不用每个月都在部长面前抬不起头。什么党政喉舌,什么体察民心,全国的报纸都企业化了,说来说去还是归结到发行量的问题上!你发行量提不上去,上头给你脸色,下面全是怨言。我们晚报就是以前这方面抓得不好,搞得工资都不能按时发,结果责任还都在我头上…… 曹云近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主编,面前的这个人曾经跟他的名字一样锋芒毕露,那时候的陈锋血气方刚,为了坚持不撤一篇文章可以跟上司吵得面红耳赤。但是现在不一样了,陈锋做了主编,职位大了胆量就小了,考虑的事情也越来越实际。他明确地提出自己对晚报文章的要求:上面喜欢看的,群众又愿意掏钱买的。陈锋说必要的时候两者里面就选后者。曹云近明白,只要文章不是太让领导讨厌就不会出问题,而发行量够高的话陈锋的位置就能做得稳。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想法,年纪大了谁都得为自己想想。只是陈锋依旧保留了一点愤青的本色,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找人发发牢骚。曹云近是个聪明的人,他知道主编发牢骚的时候自己该干什么,他盯着主编的眼睛,耐心地听他说完。 曹云近回到自己的小屋里,赶紧给左应应拨了个电话。左应应是一家电子城的手机维修师,人长得漂亮身材又娇俏,是那种人见人爱的女孩子。特别是那双秀美的大眼睛,三分野性七分单纯,可爱得没话说。曹云近爱上左应应大家都觉得是必然的,但是为什么左应应会爱上曹云近,大家就想不通了:你说他人长得帅吧,但是应应身边有比他还帅的;你说他工资可以吧,但是电子城的款哥款爷多得是……这么思前虑后,大家都觉得,这小子真他妈走运。 对于这个问题,曹云近有自己的看法。传说长桃花眼的男孩子都容易走桃花运,可曹云近是个例外,很少有女孩子对他做过稍微暧昧的表情,现在上天用一个漂亮的应应来弥补他,也算得上合情合理。 左应应本人其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曹云近,他远远没有达到自己心目中对白马王子的要求。曹云近还不够宠她。可是应应仍旧被他吸引住了,似乎曹云近身上有着别的男孩子没有的气质。应应握着话筒用腻腻的声音说:我正在看你的文章呢。 樱花袖刀的那篇吧? 是啊,真帅气。 我写得帅? 臭美,应应撇了撇嘴说,我是说那个樱花杀手帅气。恐怕全世界只有他能杀人杀得这么浪漫了,真难得能在我们洛城出现,好想见见他。 他可是个凶犯,你不怕他杀了你?曹云近酸溜溜地说。应应平时总是嫌他生活节奏太快,缺少情趣。曹云近理直气壮地对应应说:当个记者就得快节奏,节奏不快就没有新闻,没有新闻就拿不上工资,拿不上工资就没法给你情趣。应应就嘟起嘴不理他,最后还会轻声骂他一句:真不明白我怎么会喜欢上你这个无聊的穷记者!这些曹云近都是一笑了之,应应真要嫌他穷的话就不会跟他这么久了。 我才不怕呢,应应说,总比跟着你累死好!相中的房子不知道还得多久才能付上首期款。 不急,曹云近嘿嘿笑着说,大不了将来我们在街边生孩子,生完了让居委会大妈帮着养。 想得美,没房子我才不跟你生呢。 应应说完就挂了电话。曹云近在这边还暗暗得意,应应话里的意思是有了房子就愿意跟他结婚。应应还不知道,曹云近这两年其实一直在省吃俭用努力攒钱,到下个月的月底领到工资再加上报社评发的好稿费,差不多能到十万了,再从朋友那里借几万块,足够付那套房子的首期款。曹云近不把这些告诉左应应,是想拿到房产证再给她一个惊喜。
本主题由 精灵执法者 大众编辑--沫红尘 于 2009-12-30 18:21:25 执行 移动主题 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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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本书我个人很喜欢~里面的情节不落俗套吗,不会让人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就知道结局是什么~~而且故事跌宕起伏,值得一看。我觉得我说太多难免会暴露太多情节,嘿嘿,好书嘛,自然要自己看的,提前知道情节就不爽了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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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付队长把曹云近约了出来,地点是在东青街一家不显眼的酒吧,名字还是个怪名字:一九三三。一九三三的女老板叫池云,她长相一般,不算太美丽,但是沉静、优雅,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韵味和沧桑感。当初曹云近和付队长选中这个酒吧,一半是因为一九三三这个怪名字,另一半是因为迷人的女老板。 池云的店里顾客很少,似乎她也没考虑过怎么把生意做得更好些,只是每天安详地坐在柜台后面看着门外,瞳孔闪亮。这种女人一看就知道她有很多的心事,但是究竟她在想什么,曹云近和付队长都不知道。他们三番四次地来,也只是跟池云混个脸熟,偶尔可以坐在一起喝两杯,另外酒点得多了可以打折而已。 付队长要了一杯生啤,把杯子捏在手里,一边晃一边对曹云近说:那把袖刀比普通的要薄一些,至于刀尾的樱花缀没有什么特殊的,普通的棉布。 曹云近点的是小杯的干红葡萄酒,他抿了一口,抬起头问付队长:你估计凶手是怎么杀死汪会朋的? 老实说我也很纳闷,袖刀插得很深,连刀柄都陷入身体,只剩下一个樱花缀留在外面,这个人的力道很大。现场只找到汪会朋的指纹,也没有搏斗的痕迹。 照你这样说,袖刀是一下子插进去的? 这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,凶手把袖刀整个儿插进汪会朋的胸口,我想即使他的手只捏着刀柄一点点,手指头也非得跟进去不可,但是法医验明的结果是伤口周围除了袖刀以外没有其他物体的触碰。 那是什么意思? 付队长的瞳孔收缩,沉思了好久说:我猜袖刀是甩进去的。 曹云近听到这话差点把嘴里的酒给喷了出来,他调整了姿势说:付队长你别说笑了,他又不是李寻欢,那把袖刀也不是小李飞刀。 付队长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,不说话,一口把杯里的啤酒灌进胃里。 从一九三三出来以后,正是黄昏,他们并没有立刻回去。付队长有意向曹云近证明他的猜想是正确的,带着他又回到了华奉楼。现在的华奉楼虽然没有被上次的火灾烧垮,但也光彩尽失。由于汪会朋和华奉楼的名气都不小,政府很重视这次的案件,整个华奉楼都被封锁起来。付队长出示了警员证门口的警卫才放他们进去。 付队长领着曹云近一路爬到汪会朋出事的房间,在第六层。这是汪会朋的书房,尸体早已经被移走,屋子里空荡荡的,还有一丝忧戚。曹云近不由竖了竖衣领。付队长转头对曹云近说:四下查查,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端倪。 曹云近朝那个巨大的书柜走过去,上面的书摆得满满的,一层又一层。曹云近随手抽出一本,却发现上面满是灰尘。换个地方抽一本,面前依旧扬起大片的灰尘。这么抽了五六本,曹云近不由叹息起来。 怎么了?付队长正在窗台四周看,听见曹云近的叹息就回头看他。 这个汪会朋买了成千上万本书,可是他根本就不喜欢看,书基本都没翻过。 那也不奇怪,汪会朋本来就是个虚伪的小人,不过是有钱有势了大家附和着,把他捧成了个博学的雅士。他充其量算个奸商,哪会读书? 曹云近鼓了一下嘴。付队长忽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对着曹云近招手。曹云近跑到窗台那边,付队长指着上面的一块轻微的印痕对他说:你看! 这是什么? 脚印。 这会是脚印?曹云近睁大了眼睛看他,只有婴儿才可能有这么小的脚印。 付队长摇摇头:这只是一个人脚前掌留下的印迹。 那也不太像,形状有点怪。 付队长晃晃脑袋说:小曹,你平时这么聪明,跟我一起破过这么多的案子,怎么到了这件你就愚钝起来了?一点想象力也没有? 曹云近不说话,抿起嘴唇仔细地看那块印痕。不久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转身看了付队长一眼。 看出来了?什么情况? 看出来了,这是一个人脚尖着地蹲在窗台上,然后离去的时候脚前掌轻微摩擦了一下,才留下这么个奇怪的脚印。 付队长说:这还差不多,你要是到我们队里,我勉强能把队长的位子让给你。 曹云近擂了他一拳,说:我才不想到你那个城南分队呢,整天被城北分队的人压着,多不好受。 付队长的笑容凝固下来,曹云近说中了他的心事。他一直以来耿耿于怀的就是城北分队。城北分队的队长叫关踆,最初是个不学无术的街边小流氓,因为跟付乙上头的上头有点关系,于是被一下子提升到城北分队队长的职位。但是这几年洛城的大案子基本上都是城南分队接手的,城北分队是乌合之众,关踆整天只会带着他的手下四处找茬,看谁不顺眼就利用职权打人家一顿。这也就罢了,最气人的是关踆通过关系给付乙按了个副队长,那个人正是他的堂弟关超。这兄弟两个心怀鬼胎,一直想把付乙挤下来。还好付乙办过不少棘手的案子,在警局有一定的威信,遇到麻烦的时候总有好心的人帮他说话,这个队长的位子才算保得住。而付乙从来不让关超跟着他,也不让他插手大一点的案子。可是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转悠,总让人觉得不舒服。 曹云近看见付队长失神的样子,心里有点过意不去,他轻轻地咳了一声。付队长这才回过神来。付队长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,对曹云近说:你有没有发现这个窗台也不一样。 怎么说? 付队长把身子往窗外探了探:你看,本来这个华奉楼设计得不怎么样,就是奢华一点而已,都是仿古的,窗台楼梯建得很拥挤,位置也比较低。但是你看这个,不仅高出其他窗台一米左右,而且窗子外面空无一物,离最近的楼梯也有七米多…… 曹云近接口:还有,只有靠近这个窗户的楼梯是木质的,其他都是大理石或者水泥砌成的。木质的楼梯踩上去声音会特别响,也就是说,有人接近这个书房的话,汪会朋就能够听见。 付队长弯起嘴角说:我还是小看你了。 曹云近没有接这个话头,而是叹口气说:我越来越相信你的判断了,那把袖刀是甩进去的,我们可能真的碰到了一个李寻欢。 付队长歪着头问他:为什么你又相信了呢? 汪会朋的防范意识这么强,相信一般的人很难接近他。而这个凶手能从楼梯悄无声息地走上来,并且还能踩到窗台上,将袖刀深深插进汪会朋的胸口,最后从窗台上离去……这可是在六楼,窗台外面空空,和楼梯的距离至少是七米远。如果真有一个人能跳七米的话,我相信他甩一把袖刀是不成问题的。本来民间就有很多的奇人异士,只是不愿意让人发现而已。 付队长惆怅地点点头,看着窗外的晚霞说:是啊,我们这次遇到大麻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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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了!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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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潜伏,案情也一定很好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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